偶像崩壞傳說

文:英吉沙

以前有山口百惠、近藤真彥、松田聖子,近年則有長澤正美、Kat-Tun、澤尻英龍華……日本堪稱是一所大型的「偶像工廠」,每年炮製出不知多少偶像。但隨著傳媒和資訊愈趨發達,偶像變得愈來愈不堪一擊,呈現崩壞的現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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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像如苦行僧
想當年紅極一時的松田聖子,因為與鄉裕美分手,兩個月後即時下嫁神田正輝,被喻為是因為要保持偶像的形象而結婚,盡了作為「偶像」的責任(我對此不以為然,而這段假婚姻最後也是離婚收場);而坐擁日本大部分男性偶像的尊尼事務所,多年來旗下能結婚的男人仍寥寥可數。昔日的偶像,看起來就如苦行僧一樣,總是抑制著自己的慾望,永遠給予粉絲無限的遐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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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rning娘見證偶像末落
再看現時的Morning娘(又稱「魔娘」),「魔娘」成立至今已十周年,最初由一班希望打入藝能界的落選少女組成的「魔娘」,竟一躍成為國民級的組合,可謂真真正正的奇蹟。可是過了十年,組合的成員經過大換血,人氣已漸漸大不如前,最近加入兩名中國內地成員,更被指是「垂死掙扎」。尤其是組合在今年內,接連爆出多單醜聞,有前成員未成年抽煙、同居,甚至未婚懷孕,進一步對組合構成打擊,相信沒有多少人會相信,「魔娘」能夠回復全盛時期的人氣。
當然偶像本身的行為有不當之處,但傳媒的廣泛報道,當然為組合人氣下滑起了加速作用。由於大氣候喜看人打落水狗,因此報章雜誌都樂於落井下石,你不紅,我再踩兩腳,找來一些「知情人士」來爆料,既「無責任」又可刺激銷量。「魔娘」最初以純真作賣點,可是到最後所謂的純真傳說,只是一齣又一齣污穢不堪的鬧劇,到今時今日,還有多少人相信藝人是「純真」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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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像不再高不可攀
日本藝能事務所一直都對旗下藝人有嚴格的管束,藝人一旦被揭發醜聞,便要公開道歉,事務所也會作出相應的處分,以往如是,現在也是一樣。只是,今時今日我們已經不會覺得偶像是高不可攀了,為什麼?因為我們知道得太多了。以前的偶像和今日的偶像,其實可能沒有多大分別,都是幕前幕後兩個樣。其實他們也是人,有七情六慾也是正常不過的事,只是我們以往沒有狗仔隊,沒有可拍照片的手機,還可能少了一些愛看人落難的觀眾。現在互聯網普及,報道資訊的流通量前所未有之高,全城皆可做狗仔隊,既可自行在網絡上發佈消息,又可以聯群結隊在討論區發表自己的偉論,當偶像的私生活赤裸裸地呈現在我們眼前時,他們的身價已大大貶值,我們更可透過輿論將他們從舞台上拉下來,作為偶像最後的一場「表演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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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偶像也是偶像
偶像的肖像愈來愈虛無,大部分偶像都是用相同的公式捧出來的,有事務所已覺得不合時宜,希望打造出一些「反偶像」,澤尻英龍華便是最佳的例子。澤尻一向以自我風格作賣點,大小傳媒都傳出她目中無人的花邊新聞,這些花邊新聞間接「捧紅」了她,吸引不少年輕人的支持;可是最近她在電影首映禮中的全程「黑面」,玩性格玩出禍,事件後的兩三個星期,傳媒、網民,甚至行內人亦不斷群起而攻之,儘管說她是咎由自取,但亦可再次看到群眾輿論的恐怖之處。如果偶像的定義是盲目崇拜的話,這種崇拜建基於輿論,一旦輿論「調轉槍頭」,崇拜也隨之而摧毀,「反偶像」其實也不過是偶像的一種而已。
阮玲玉在她的時代留下了一句「人言可畏」而撒手人寰,七十二年後的今日,「人言」透過傳播媒介,進化成一隻無形的猛獸,可以隨時隨地撕咬別人。偶像崩壞是世界性的現象,日本如此,香港也不遑多讓;當粉絲們都不再純情時,離偶像崩壞的日子已經不遠了。